托克逊县这个派出所调解矛盾纠纷有一套
来源:新疆平安网   发布时间: 2020-07-30 18:31:01  作者:马彩霞

为实现小案快办、小吵快处、隐患速排、求助速帮,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博斯坦镇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,建立两大调解机制,改变调解案件中派出所长“独角戏”的现状。

建立多部门联席调解机制

托克逊县博斯坦镇博孜尤勒贡村村民买某于2019年9月购买了努某在博孜尤勒贡村5组的房屋,二人商定8万元房款,2年内还清,并预先缴纳押金1万元,近期买某因资金短缺,想退回前期缴的1万元押金与1万2千元房费,但努某表示只退房费,不退押金,村委会调解无果后,博斯坦镇派出所迅速介入,并引导两人前往司法所进行调解,同时与司法所一起组织村调解员等多方人员参与调解。但第一次调解因双方分岐太大,导致不欢而散。

第二次调解,派出所与司法所邀请镇法律顾问一同参与。法律顾问针对此事双方所存在的问题,开展详尽的分析。同时,民警与调解员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,逐渐缩小双方在返还金额上的分歧。经过第二次调解,虽然双方尚未达成一致,但态度均有所松动,情绪也趋于稳定。民警与调解员们再次对案件进行分析,从中寻找关键点与突破口。最终,在民警与调解员的努力下,双方达成一致,签订调解协议书。

建立多级联动调解机制

琼帕依扎村村民孙某(82岁)年老多病,行动不便,需要子女照料,此人虽育有8个子女,却无一人愿意照料,子女之间也因此事反目成仇。 琼排孜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果后,将此纠纷上移至博斯坦镇,镇派出所与司法所迅速开展对接工作。民警与调解员结合矛盾纠纷特点,对双方做详尽思想工作,但其子女只愿出赡养费,不愿将母亲接回家中,为此一直僵持不下,只能上报县级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最终,在法院的介入下,孙某子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将母亲接回家中照料,其余儿女则定期支付赡养费。

作为平安建设的基石和服务百姓的第一线,博斯坦镇始终践行着“想群众所想,急群众所急”,将“枫桥经验”贯彻在工作中,前后调节成功矛盾纠纷110余起,不断探索新举措,力争实现“发案少、秩序好、社会稳定、群众满意”的工作目标,全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、社会安定有序。

责任编辑:李晓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