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平安网讯 1月25日,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与吐鲁番市水利局共同签订了《关于建立“河(湖)长+检察长”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》,在联席会议、信息共享、联合督办、宣传联动四个方面达成了协作配合意向。
“河(湖)水+检察长”协作配合机制,是社会治理的一种新模式,以“检察蓝”守护“生态蓝”。
为推进机制发挥实效,吐鲁番市检察院还在吐鲁番市水利局建立公益诉讼联络站,聘请五名水利系统干部作为“公益诉讼监督员”,及时获取破坏河、湖、库生态系统线索,对行政机关履行河湖生态保护责任进行监督,共同建设吐鲁番“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”的幸福河湖。